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分享至 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email[另開新視窗]
最新公告
【公告】2023年清明休館公告
~HELLO TAIPEI~臺北市單一陳情系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
故事在你身邊流動-「臺北就是我的無牆博物館」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正式開館營運
本館簡介Introduction to the Museum
本館緣起The Origin: “Taiwan New Cultural Movement”
建築沿革The History of the Building
館所宗旨
館徽
館所活動
當期活動
活動回顧
活動申請
參觀資訊
參觀指南
導覽服務
樓層介紹
交通指南
展覽資訊
常設展
當期特展
特展回顧
文創出版
年度特刊《掛號5》
年度特刊《掛號10X10》
年度特刊《掛號3》
年度特刊《掛號2》
開館特刊《掛號》
歷年出版品
新文化史上的今天
1921年1月30日 第一回臺灣議會設置請願
1901年3月4日 臺灣第一飛行士 謝文達 出生
1926年4月4日 文協活動寫真隊 臺南首映
1923年4月15日《臺灣民報》創刊
1884年4月28日 辯護士 蔡式穀 出生
1924年7月3日 全島無力者大會
1920年7月16日《臺灣青年》雜誌於東京創刊發行
1927年8月1日 《臺灣民報》移至臺灣發行
1930年8月17日 臺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
1931年8月23日 蔣渭水葬禮
1934年9月2日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中止
1921年10月17日 臺灣文化協會 成立
1925年10月22日 二林蔗農事件
1923年12月16日 治警事件 全島大檢舉
大稻埕走讀推薦
渭水驛站-臺北市文協風華導覽(2022年)
新文化館-走讀活動回顧
大稻埕無圍牆博物館
上方連結
本館Facebook
網站導覽
意見信箱
下方連結
:::
上方連結
本館Facebook
網站導覽
意見信箱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分享至 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 email[另開新視窗]
最新公告
【公告】2023年清明休館公告
~HELLO TAIPEI~臺北市單一陳情系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
故事在你身邊流動-「臺北就是我的無牆博物館」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正式開館營運
本館簡介Introduction to the Museum
本館緣起The Origin: “Taiwan New Cultural Movement”
建築沿革The History of the Building
館所宗旨
館徽
館所活動
當期活動
活動回顧
活動申請
參觀資訊
參觀指南
導覽服務
樓層介紹
交通指南
展覽資訊
常設展
當期特展
特展回顧
文創出版
年度特刊《掛號5》
年度特刊《掛號10X10》
年度特刊《掛號3》
年度特刊《掛號2》
開館特刊《掛號》
歷年出版品
新文化史上的今天
1921年1月30日 第一回臺灣議會設置請願
1901年3月4日 臺灣第一飛行士 謝文達 出生
1926年4月4日 文協活動寫真隊 臺南首映
1923年4月15日《臺灣民報》創刊
1884年4月28日 辯護士 蔡式穀 出生
1924年7月3日 全島無力者大會
1920年7月16日《臺灣青年》雜誌於東京創刊發行
1927年8月1日 《臺灣民報》移至臺灣發行
1930年8月17日 臺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
1931年8月23日 蔣渭水葬禮
1934年9月2日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中止
1921年10月17日 臺灣文化協會 成立
1925年10月22日 二林蔗農事件
1923年12月16日 治警事件 全島大檢舉
大稻埕走讀推薦
渭水驛站-臺北市文協風華導覽(2022年)
新文化館-走讀活動回顧
大稻埕無圍牆博物館
首頁
參觀資訊
參觀指南
參觀指南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
注音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參觀指南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 (以下簡稱本館)建築物為市定古蹟,為維護文化資產,並兼顧每位參觀者的安全,參觀前請詳閱以下說明,盼能讓您擁有良好的參觀品質。
一、 開館時間:每週二至週日之9時30分至17時30分,每週一休館。
二、 票價:全館免費參觀。
三、 入館配合事項:
(一) 館內不可使用明火或任何影響古蹟安全之行為。
(二) 請勿飲食(餐飲區除外)、吸菸。
(三) 不可攜帶寵物入內(導盲犬除外)。
(四) 維護館內秩序,不得大聲喧嘩或使用擴音器自行導覽解說,致使影響其他參訪者權益。
(五) 維護館內整潔,不得亂丟垃圾或製造髒汙。
(六) 不得破壞建築物、內部相關設施與展示品,有毀損者須依法賠償。
(七) 館內設有容留限制(一樓容留人數限制為280人,二樓容留人數限制為180人),人數達上限時請配合本館安排等候入場。
四、 本館戶外廣場、庭園、人行道地磚脆弱不堪負重,禁止停放車輛。
五、 拍攝相關:
(一) 本館展場開放拍照、攝影,但為維護古蹟安全與避免影響他人參觀權益,不得使用閃光燈、補光器材、腳架、自拍器等輔助設備。
(二) 拍攝時,不得有阻礙安全動線、損害他人觀賞權益,以及影響本館形象之行為。若有違反,本館得中止攝錄影行為。
(三) 本館展示品均經合法授權,於本館拍攝之畫面使用請留意勿觸犯智慧財產權規範。若涉及當事人權益,如:肖像權等,應自行徵得其同意。
(四) 拍攝期間請自備蓄電設備,拍攝結束後請確實復原場地。
(五) 如有特殊用途之拍攝需求者,應至少於拍攝日10天前,填寫「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攝錄影/採訪申請書」(如附表)提出申請,經本館同意後始可進行拍攝,申請拍攝內容原則以與本館營運主題相關者優先同意。
(六) 影視拍攝請透過「臺北市電影委員會」申請,經同意後方可使用。
六、 上述規定本館保有解釋權與同意權,若有違反規定者,本館有權要求立即禁止該行為。若有不清楚疑義之處,可洽詢本館人員,敬請民眾共同遵守。
:::